(从申请到预备党员至少需要一年半时间)
发展党员程序有六个大阶段:申请入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计划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总共36项。
以下材料序号顺序,既是时间顺序。
一、申请入党阶段
1. 向党组织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年满18周岁)。
2. 党支部派正式党员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申请后1个月内)。
3.递交《思想汇报》,自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每3个月1份。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4. 团员推优。(团员大会、团支部会议、院团委推荐意见),若不是团员,党员大会推荐。推优后一个月内报党支部讨论。
5. 党支部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半年后,一般情况下每年4月15日和9月15日之前,支委会研究决定。)
6.报上级党委备案。(第4、第5、第6项一个月内完成)
7. 党支部指定入党培养联系人(2名正式党员)。
8.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填写《积极分子表》)
9.确定积极分子后可以安排上党课。
三、确定计划发展对象(每年1次,每年12月份初,须是党课通过者)
10.进行计划发展测评对象民主测评。
11.每年12月初,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经过听取群众、党员、培养人意见,支委会研究后,支部大会讨论确定)。
12.填写《计划发展对象超前考察登记表》。
13.计划发展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第10、第11、第12、第13项一周内完成)
四、确定和考察发展对象阶段(一般情况下每年2次,4月中旬和9月中旬)
14. 发展对象确定,须积极分子满一年,在听取群众、党员、培养人意见后,支委会研究确定。
15.报学院党委备案。(第14、第15项一周内完成)
16.党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2名正式党员)。
17.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父母两人)。
18.个人书写《自传》。
19.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书写《政审报告》)。
20.进行发展对象培训考试。一般情况下每年5月份和10月份。
21.确定发展对象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第14-第20项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
五、接收预备党员阶段(一般情况下每年2次)
22. 上级党组织对发展对象培训材料进行审核。
23.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24.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党员大会)。
25. 形成决议后上报学院党委。
26.学院党委指派专人谈话。
27.呈报学校上级党组织备案。
28.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29.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30.按时提交思想汇报。(1年内4份)
六、预备党员转正阶段(预备党员预备期满3个月内)
31. 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入党日期前1周内)。
32.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33.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
34.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35.党支部讨论表决预备党员转正。
36.呈报学校上级党组织备案。
备注:1.入党日期就是支部大会讨论通过预备党员日期。学院党委审批入党时间和学校党委审批入党时间都是支部大会讨论通过预备党员时间。
2.党龄从转正时间算起。